研究生培养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师德优良、身心健康、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积极努力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系统掌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西方课程与教学理论,熟悉国内外课程与教学发展过程,掌握教育研究方法论和具体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初步掌握第二门外国语,毕业后能从事高层次的课程与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教育学科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二、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至6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少于4年,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5至6年。

三、研究方向

1.课程与教学基本原理 2.学科课程与教学研究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考试方式

备注

A

B000003

英语听说

72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000004

英语读写

72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000008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

B028010

课程与教学论专题研究

54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b028011

西方哲学(含教育哲学)专题研究

54

3.00

1

面授讲课

笔试


D

b028012

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专题研究

36

2.00

2

面授讲课

考查

选1-3

B028006

课程与教学理论比较研究

36

2.00

2

面授讲课

考查

E

B000009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6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B000005

第二外语

108

2.00

1

面授讲课

考查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六、培养环节

1.综合考核 在博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四学期),各学科专业要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审查博士生各类课程的考试情况,对博士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知识水平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时,提交论文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其中1篇为综述,另2篇为研究论文。以上论文不一定要求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可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2.论文开题 博士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在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题目。博士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论证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论文工作检查 博士生用于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在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导师与指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博士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学位论文。 4.学术活动 为了提高博士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博士生的学术交流,熟悉本学科的重大学术问题和前沿问题,要求博士生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学术讨论、前沿讲座等活动。博士生在校期间要在一定范围至少公开作2次学术报告或讲座。 5.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生指导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5名博士生导师及高水平的教师组成。在保证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指导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